1.合同相对方主体审查不严
法律风险:
合同相对方主体是否真实存在、是否能够明确是合同签订的前提条件,如合同主体不存在、不明确、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资质已过期,则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效,对公司造成较大损失。
防控措施:
(1)及时审查合同相对方的主体资格,如为个人,请相对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公司,请相对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如与公司合作,合同签订主体一般应当具备法人资格,拒绝与未经法人授权的公司内部职能部门或无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签订合同。
(3)对法律法规要求取得相关许可证或相应资质方可开展业务的,要求相对方出具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相对方公章;并在合同中予以约定,如在履行合同前未取得或未提供相应资质证明,可解除合同,相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相对方履行能力审查不严
法律风险:
很多公司在不知悉相对方的财产情况、经营情况等情况下,盲目签订合同,殊不知相对方并没有履行能力,以致出现大量的坏账,对公司造成较大损失。
防控措施:
在签订合同前需全面审查相对方的履行能力,如相对方为个人,需审查有没有案件信息,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如相对方为公司,需审查股东出资情况、是否有涉诉案件、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公司的声誉、关联公司等等。
3.没有形成系统规范的合同范本,或者未及时更新和完善合同范本
法律风险:
很多公司习惯于使用相对方提供的合同,该合同往往具有明显的偏向性;又或者由公司非法律专业的业务人员在需要时临时起草,诸多条款约定不明;又或者即使有合同范本,但没有根据客观情况以及法律的更新进行调整,而盲目的签订合同,往往会对公司带来诸多争议,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防控措施:
根据业务需要,组织业务、法律、财务、成本、技术等部门共同参与合同范本起草、制定工作,之后以文件形式下发全公司予以执行,并且做到根据客观情况及法律法规的变化予以更新、完善,一方面减轻了撰写合同的成本,提高了合同的质量,另一方面有效减少合同风险,降低公司损失。
4.重大合同未经法律专业人事起草或审核
法律风险:
重大合同往往各方权利义务关系复杂,对公司的影响较大,如业务部门人员对法律规定不熟悉,也未邀请法律专业人士把关,则可能会出现关键或重要条款存在瑕疵,对公司造成较大风险。
防控措施:
(1)邀请诸如法务、外聘律师等法律专业人事参与重大合同的起草、审核工作。
(2)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由业务、法律、财务、成本、技术等部门共同参与,防范合同条款瑕疵。
1.合同相对方提供格式合同,且不允许修改
法律风险:合同相对方提供的合同往往是有利于己方的格式合同,有的甚至会加重公司的责任而减轻己方的义务,比如违约时,仅约定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履行过程中一旦公司出现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形,公司将承担巨额的违约金或赔偿金,但合同相对方违约时,竟没有合同依据向相对方主张权益,对公司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防控措施:
(1)梳理出可能对公司造成较大风险的条款;
(2)与合同相对方协商,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修改合同;如为达成合作,公司签订了该格式合同,公司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并留存好公司履行合同以及相对方违约的证据材料。
2.合同中重要事项约定不明
法律风险:合同中标的、价格、付款期限、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条款既是合同主要条款,又是实际履行过程中最容易发生争议的条款,如果约定不明,则可能产生争议无法有效解决、举证不能等困难,从而给公司带来较大经济损失。
防控措施:严格按照《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之规定,起草并审核合同,对标的、价格、付款期限、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主要条款进行明确约定,严格把控合同风险。
3.合同相对方签约代表既非法定代表人,也未有授权委托书
法律风险:
一般情况下,合同相对方签约代表需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并加盖公章,如签约代表既非法定代表人,也未有授权委托书,履行合同中一旦发生争议,相对方可能会抗辩签约人并无权限,否认双方签订合同以及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从而对公司造成较大损失。
防控措施:
如签约人并非合同相对方法定代表人,需要求签约人提供合同相对方出具的载有授权代表人身份信息、加盖公章的授权授权委托书,并附公司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文件均做好归档工作。
4.合同签订时未注明签订日期、签订地点
法律风险:
合同中往往会约定“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时生效”“如因履行本合同产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未注明签订时间、签订地点,则可能会出现合同生效时间不确定、争议解决法院不确定等风险,不利于交易安全。
防控措施:
签订合同时注明合同签订时间、签订地点,及时检查、核对工作,并做好合同存档工作。
5.公司先在合同落款页签字盖章,并未加盖骑缝章,再通过邮寄或者其他方式交付相对方盖章。
法律风险:
先行签字盖章的合同属于要约,只有在相对方签字盖章后合同才可以生效。而且此时如果未加盖骑缝章,相对方极有可能擅自修改合同条款,或者不向公司返还合同,后期一旦发生争议,公司则可能面临没有合同或没有合同原件,而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防控措施:
(1)尽可能双方现场共同签订合同,或由相对方先行签订合同,或公司签订后加盖骑缝章。
(2)尽可能签订全文打印合同,并在合同中载明“手写无效”“涂改无效”字样。
(3)相对方签字盖章后及时要求返还合同约定数额的合同文本。
(一)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控
1.合同签订前就已经开始实际履行
法律风险:
合同是调整和约束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但如果没有签订合同就实际履行,则会导致双方权利义务不明确,一旦发生争议,则较难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防控措施:
先签合同,后实际履行。
2.公司未按约定及时履行义务,出现特殊情况时未及时通知相对方
法律风险:
如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全面且适当的履行义务,则可能构成违约,甚至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届时公司将可能面临承担巨额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的法律风险。
防控措施:
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全面且适当的履行相应义务,如出现特殊情况时,需及时与相对方沟通,最好获得相对方免除违约责任的书面宽限。
3.合同相对方违约时,未及时固定、留存违约证据
法律风险:
如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遇合同相对方违约时,未及时固定、留存相对方的违约证据,后期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时,则可能面临举证不能的法律风险。
防控措施: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相对方违约,需及时与相对方指定联系人通过短信、微信、邮寄、直接送达等方式发送书面通知,并保留好相应的证据。
4.发生合同变更事项,但未及时签订补充协议
法律风险:
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事项发生变更,未及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一旦发生争议,则无相应依据予以证明,公司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防控措施:
如发生合同变更事项,应及时与相对方进行协商,就协商结果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并保存好相应证据及补充协议,做好合同变更相关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二)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的法律风险防控
1.合同解除权行使不当
法律风险:
(1)未达到法定或约定条件擅自解除合同,解除行为可能不发生法律效力,反而公司将可能需承担相应的违约或赔偿责任。
(2)满足法定或约定解除合同条件,但怠于行使合同解除权,且未及时通知合同相对方,致使合同既没有发生解除的法律效力,又无法继续履行,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
防控措施:
按照法定或约定条件行使合同解除权,如未满足条件及时与相对方协商解除;如满足法定或约定条件,及时行使合同解除权,并通知合同相对方。
2.相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给公司造成损失,但未及时索赔
法律风险:
公司未及时索赔,或仅口头索赔而没有书面证据时,如长期拖滞,则可能会超过诉讼时效,相关权益无法得以支持。
防控措施:
相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给公司造成损失,及时依据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向其提出书面索赔申请,如相对方拒不赔付,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
3.未注意履行后合同义务
法律风险:
即使合同已解除或终止,但仍需履行合同中约定相应通知、协助、保密等后合同义务,如未注意履行,则将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防控措施:
合同解除或中止后,注意梳理需履行的后合同义务,并且即使签订书面协议予以确认,避免因履行不善被相对方追责。以上内容由江西心者律师事务所企业合规顾问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