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时代是信息快速发展的时代,不少朋友尤其是夫妻档紧紧抓住时代的红利,在抖音、快手、小红书等等平台开展自媒体运营,但如果夫妻关系走到尽头,二人共同运营的自媒体账号如何分割,成为了焦点。
近日,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就受理了一起涉及分割夫妻共同经营的抖音号归属及价值分割的离婚案件,引发了广大网友的热议。
2014年10月,方某与廖某登记结婚,婚后双方共同孕育一子,婚内除了以按揭方式购置的一套商品房外,双方还共同经营一个抖音账号,粉丝达十万余人,并通过直播方式获取经济利益。直至2022年3月,方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在本案审理中,方某与廖某对抖音号归属及运营收益的分割产生较大争议。经过法官释法说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抖音号由注册人廖某使用经营,所获取的应收货款和现有货款归廖某所有,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因共同经营对外所欠货款所产生的债务由廖某负责偿还;廖某分期向方某支付共同财产补偿款30万元,其间上述抖音号因不可抗力被封号冻结或不再经营,方某对剩余未支付的部分放弃主张。
1.夫妻共同运营的自媒体账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该规定宣示了对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
本案中,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注册并合法经营的抖音账号等属于网络虚拟财产,受到法律保护,并且用于商业经营的抖音号当拥有一定的粉丝数量时具有一定商业价值,有准物权的属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进行分割。
2.主要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往往采用注册一方获得账号以及虚拟财产,并向另一方支付折价款方式进行处理。
抖音号的运营与注册人存在较为密切的联系,具有一定的人身属性。同时网络虚拟财产价值稳定性差,如何认定其经济价值暂无明确规定,所以对于抖音账号等网络虚拟财产不能简单的当作普通财产来进行分割,应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充分尊重各方的自主意志,以实现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定纷止争的目的。
但如果协商或调解不成,由于抖音号等虚拟账号兼具一定人身属性,且没有明确变更过户的相关规定,因此在法院处理时,往往会采用注册一方获得账号以及虚拟财产,并向另一方支付折价款方式进行处理。以上内容由江西心者律师事务所股权律师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