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房地产为代表的建筑企业中,招投标是其承揽业务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但在实践过程中,因招投标程序违反法定程序、串标、围标等情形产生的纠纷不在少数,还有不少建筑工程企业因此提起行政诉讼,据统计,2021年1月至10月已审结的招投标买卖合同纠纷就有416件,但全部或者部分支持诉请的仅占33.23%,即大部分企业耗费大量成本却无法得到满意的结果。所以企业内部建立招投标业务管理制度,从根源上防范法律风险就显得尤为重要。
1、招标方法律风险。
招标方法律风险主要体现为招标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风险,例如信息披露不符合法定要求,应当公开披露的信息未予以披露或未在国家规定的媒介上予以披露;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过短、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的时间少于20天等;开标过程不规范;评标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办法和标准评标等等。
2、投标方法律风险。
(1)投标前对建设单位的资信审查及项目风险研判不足。
(2)以围标、串标,低价中标、高价结算,为承接项目欺诈、行贿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项目投标活动,导致企业承担中标无效、赔偿招标人损失、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不被退还等民事责任;还可能被处以警告、罚款、吊销营业执照、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取消参与投标资格等行政处罚;甚至可能因串通投标、合同诈骗、行贿等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3)对工程造价缺乏合理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和分析,导致实际投入远超预算;或在最开始就以低价中标,后期利用签证变相加价结算,但因未能规范管理签证、变更、设计等资料,导致后期的结算受到影响。
1、明确责任部门。制定详细的招投标规章,明确具体责任部门以及相关配合部门,将配合部门的责任义务进行详细细化,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将责任落实到个人,提高工作效率。
2、树立法律意识。企业中负责招投标工作的人员除需具备行业知识及丰富的实践经验外,还应当树立法治观念,提高法律意识,必要时可聘请专业人员进行法律风险培训。
3、做好招投标前项目的审查工作。招标方要针对招标项目开展调研,在详细掌握市场信息的基础上进行充分论证。同时,对招标代理机构资质、招标公告、中标公告等招标信息等进行重点监控。投标方在对项目进行投标前一定要对招标方的基本情况和项目本身的现场情况进行客观、全面、细致地了解。
4、招投标文件的内容、结构等要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招标文件在法律性质上属于要约,是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和评标委员会评标的主要依据;而投标文件意味着对招标单位作出的承诺,不得伪造、变造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等行为骗取中标。
5、中标后,做好中标文件及合同评审把关工作。双方应就招标项目名称、地址、内容、期限、具体要求、安全防护措施、双方权利义务、项目竣工验收结算方式方法、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通知条款等内容加以明确,避免因约定不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6、企业建立中标文件及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履约管控。企业在履约过程中,按照中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内容履行,以防因违约产生法律纠纷。另外,企业应当对双方签订的中标文件、合同、往来函件、对账单、付款凭证、聊天记录等进行妥善保存,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上内容由江西心者律师事务所股权律师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