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心者律师事务所为抚州某手机通讯销售项目提供股权激励及门店合伙人制度设计咨询服务。该公司项目经营时间较长,自2008年直营至今已经有12年的时间。目前企业经营状况良好,直营门店数量较多,已经在当地形成一定规模。为了实现业绩突破和连锁经营,该企业负责人希望对公司进行股权激励及门店合伙人制度设计。
吴辛律师与企业负责人进行了深入沟通,了解了公司的发展规划和业务背景后,对股权激励计划及门店合伙人制度设计与具体实施给出了初步建议:
首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及门店合伙人设计与实施,需要结合企业项目未来发展规划进行,包括股权激励对象的考察设置、公司门店合伙人引进等问题,不能将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孤立起来。
吴辛律师团队表示,股权激励及门店合伙人计划的实施,不仅涉及到公司经营模式的变动,也涉及到具体激励人才培养计划的实施问题,必须将每一个环节进行明确约定,防止问题的出现。专业的设计与制定是从利于公司角度来说,保障股权激励效果、推动公司进步与发展的最好手段。
该企业负责人对吴辛律师团队的专业法律意见十分认可,并将委托心者律所提供后续全流程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