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老强,小帅、小美和我合伙成立了内饰公司。我阅历尚浅,只能处理一些简单的事务,其他股东各有所长。三人协商:小帅49%、小美47%、我4%。
随着时间的推移,公司不断在发展壮大,小帅与小美之间的冲突也越发凸显。
最近,因为一项需要垫资100万元的业务,小帅和小美产生很大分歧。我也先后接到小帅和小美打来的电话,希望在隔日召开的股东会上同意他们各自的提议。
我对合伙人的分歧看在眼里、却急在心上,向他们分别提出:谁把自己的30%股份转给我,就同意谁的提议。
小帅和小美对我的要求大吃一惊,我也意识到,即便我仅持有4%股份,却在这家公司存续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不愧是我,老强了!
我分别约了他两喝酒谈心,用两个通宵加5斤白酒的代价让小帅和小美明白,公司这样待下去无异于慢性自杀。
小帅被我的真诚感动,下定决心将自己25%的股份转让给小美。小美占股提升为72%,成为公司的绝对控制权人、决策权人。
而同样的故事,发生在海底捞创始人张勇和施永宏之间,施永宏在海底捞发展十多年后以原始出资价款转让其享有的50%股权中的18%,使得张勇占股68%,享有海底捞的绝对控制权。
没有绝对的老大,合伙做生意就会导致决策效率低,决策成本高。三人中没有绝对的老大,会演变成最小的股东偏向谁,谁就说了算。1<2+3的局面,在本质上会形成中小股东掌握决策权的情况。
当然,老大的股权也不是越多越好,如果太多达到80%甚至90%,则其他两位股东会沦为本质上的打工者,很难达到三人同心的合伙状态。
股份达到34%则拥有一票否决权,这对合伙生意的实际经营者有着巨大的威胁。这意味着占股34%的股东,在任何时候,都可以用一票否决来干预合伙生意,则合伙人之间的任何决策都有不被通过的风险。
所谓纯资金股份是指只出自资参与经营,如果3个合伙人中存在一个甚至两个人都是纯资金股份,那么这一个人或者两个人总的股份不能超过34%。如果是以某项技术为主的项目,甚至某位合伙人就是这个技术的掌控者、知识产权所有人,那么这种情况下,依然要确保技术股份不能超过34%。
对于大部分企业而言,企业发展就要对管理岗位做股权预留。前期由某位股东担负管理工作,后期可能聘请职业经理人来管理。同时,待合伙生意做大做强,也需要吸纳更多优秀的人员进入管理层。
管理股份是岗位股,即股随岗变、人走股留,给出分红权,表决权要掌握在绝对的老大的手里。
3人合伙的股权分配方案:67%、20%、13%或51%、30%、19%。确保老大的控制权,另外两人的股权结合资金、技术、管理等因素,进行分配和调整。
即便生意再小,也要考虑到有可能的股权融资、股权激励,要提前做预案,甚至用多公司架构来保护3位创始合伙人。
参考思路
小帅:出资100万(不干活)
小美:出资100万(负责管理)
小白:不出钱(负责技术)
若按出资占股分配:
A占股50%、B占股50%、C打工
看似合理,时间久了必出问题!
如何分才可能会更合理呢?
把股份分成【资金股】和【人力股】,资金股占总股的60%,人力股占总股的40%。
资金占股:A=50%、B=50%、c=0
人力占股:A=0%、B=60%、c=40%
A只出钱不出力
(60%*50%+40%*0%)*100%=30%
B出钱又出力
(60%*50%+40*60%)*100%=54%
C只出力不出钱
(60%*0+40%*40%)*1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