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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企业合规顾问咨询:疫情之下,企业应当如何应对劳动合规问题?
2022年07月-14日 | 江西心者律师事务所
企业合规篇 / 南昌企业合规顾问咨询:疫情之下,企业应当如何应对劳动合规问题?
 

     自2020年初以来,国内多地新冠疫情反复爆发,不少企业亦反复经历停工停产到线上办公再到有序开展线下复工工作。而疫情突发蔓延阶段,企业往往措手不及,不能及时做好应对,持续时间长的话,企业将面临企业不能正常运行、生产经营困难、员工居家办公、失业、大量劳动用工关系处理、企业招聘难度大、员工流失多、人工成本高等问题。因此,应对好劳动合规问题在此时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只有做好劳动合规方面的有效应对措施,从员工关系管理、薪酬管理、绩效管理等方面进行针对性的调整控制,才能从企业内部保障企业顺利度过疫情危机。

     在这个阶段,企业首先需注意增强员工凝聚力,突出人文关怀,构建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更有利于企业在疫情期间调动员工积极性。防护物资的采购必不可少,口罩、额温枪、消毒液、防护服等,除此外,还需要对员工的情况进行监测,除每日汇报核酸检测情况外,无论是与有中高风险地区有接触还是员工身体有不适迹象,都要第一时间处理并汇报,以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和保障企业正常运营。而对于被采取封闭管理、7+7管控或14+7等管控措施的员工,在其封闭管理期间如何用工?

     首先,我们要强调在员工被封闭管理或隔离期间,企业不得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关系,即使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应分别顺延至员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防疫措施结束。

     其次,我们认为企业可以参照适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人社部发〔2020〕8号文)的规定,企业可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的远程办公方式在家上班完成工作任务,或者采取统筹安排休年休假、企业自设的福利假及休息日调休等方式,保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对此,江西省人社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赣人社发〔2020〕5号)亦作出了同样的规定。

     此外,员工被封闭管理或隔离期间工资如何发放也是企业非常关心的一个问题,对此需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1、是对企业安排未返岗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提供正常劳动的,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

     2、是对企业安排职工在受疫情影响延迟复工期间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的,按相关假的规定支付其工资。

     3、是对企业未复工或者复工但职工未返岗且不能通过其他方式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职工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一个工作周期指自停工停产当日起算30天,不剔除休息日、法定节假日等各类假)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由企业发放生活费,生活费发放标准建议不低于企业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

     因此,我们建议企业配合防疫政策,充分与被封闭管控的员工协商,确认用工方式、工资报酬和休假等,保留以及与员工协商的告知书、确认书、申请书等。并对被封闭管控的员工优先安排居家办公,通过钉钉、飞书、wps、腾讯会议、微信等软件实现在线办公。而对工资结构里包含绩效的,我们认为在疫情防控的特殊背景下,企业员工的绩效考核指标也应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调整,细化绩效考核指标,做到人性化考核,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例如允许员工居家出勤打卡,或者进行弹性的工作安排,员工的绩效考核与员工工作成果挂钩,而不过多考虑出勤时间。以上内容由江西心者律师事务所企业股权律师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