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合伙企业成立的时候,合伙人往往身怀绝技,也是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出钱出力都是对企业进行贡献,都可以为企业的后续发展提供助力,但是一开始合作就必须确定好各自对企业的持股比例,如果在出资协议上不加以明确,以后股东之间发生矛盾和摩擦就更难以解决了,所以出钱和出技术股权分配是企业合伙人面临的第一个问题。那么如何来对技术人员和资金支持方进行股权分配呢?
首先在合伙企业成立的时候,会确定每个股东的出资份额,这个出资份额一般会在股东一起签订的出资协议上体现出来,比如A股东以他设计的一款产品的专利使用权进行出资,由于知识产权的使用权是无形的,所以这个出资额的确定需要股东一起确定,股东可以一起开会讨论决定一个具体的出资金额,对于出钱的股东,金额的确定就比较容易了,因为以货币进行出资的话,额度就比较明显了。出钱和出技术的,还有一些人员是出力的,即以劳务进行出资,值得注意的是在合伙企业中,劳务进行出资的情况还是比较多见的。那么以劳务进行出资的金额又该如何确定呢?由于合伙企业具有人合性,只要其他股东一致同意,就可以确定这个以劳务进行出资股东的出资份额。
当这些出资额确定之后,就可以对股权分配来进行初步方案的设计,出钱和出技术股权分配是需要一个明确的方案来执行,这个方案的制定可能要考虑到企业目前的发展状态,比如一个企业在发展进入成熟阶段的时候,就会涉及到预留出一定的股份用做股权激励,股权激励的份额也是按照公司目前发展的状态决定的。一个公司在初始阶段不会考虑到股权激励的事情,因为这个时期公司发展还不是很成熟。在出钱的股东股权分配比例上,要看他为公司奉献了多少,是仅仅出钱,还是说既出钱又参与了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如果是参与了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那么出钱的股东的股权比例会比较大。对于出技术的股东,要评估他的技术给企业带来的现有价值和可预期价值,根据这个可预期价值来确定股权分配。